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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86
國教署補助本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參與111年度客語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且完成測驗之報名費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10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37944號函、本局111年5月25日北市教國字第1113054268號函及111年5月30日北市教國字第11130552501號函(計達)續辦。
二、本案係以本市所屬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及國立中小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及經本局、學校薦派參與之代理、代課教師並完成國教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及國立中央大學辦理之現職教師語言能力輔導認證研習課程之教師)為對象,其於111年度完成閩南語或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未分級者不限,如成大台語認證)考試繳交報名費,且於後續參與考試無缺考情形者,均得申請報名費補助。
三、國教署預計於111學年度寒假期間辦理第3梯次客語及閩南語現職教師輔導認證研習課程,若貴校為國民中學且7年級於112學年度仍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學校,全校(國中部)總班級數12班以下至少薦派1人、13至36班至少薦派2人、37班以上至少應薦派3人參與前開研習課程,並請各校鼓勵及提醒學校教師於本(111)年度完成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報名。
四、近期報名資訊如下:
(一)國立成功大學2022年秋季全民台語認證:111年10月11日起至111年10月21日止報名、111年12月10日測驗、112年3月1日寄發成績通知。
(二)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111年10月24日起至11月25日報名、112年3月5日測驗、112年5月1日寄發成績通知。
(三)客委會客語語言能力認證:待客委會公告,請鼓勵所屬教師於111年完成報名。
五、申請原則:教師於完成測驗後,得向任職學校申請,並送本市信義區博愛國小彙整後,本局統一函報國教署申請補助。
六、申請方式:經費撥付前由貴校相關經費先行墊支,並由申請學校提供證書或成績單等證明文件及教師名冊,於112年1月10日(星期二)前寄送至博愛國小教務處,俾憑辦理款項核撥事宜;並收妥原始憑證,留校備查;另請將教師名冊電子檔案寄至承辦人傅鈺惠專案教師信箱:kiki6111@ baps.tp.edu.tw。
七、請符合資格同仁將相關證明文件盡速提供教務處教學組幹事,俾利後續經費補助作業,謝謝。
2022-11-04
公告單位: Curriculum Section 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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