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07年9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105639A號函
辦理。
二、請本市各公私立中等學校詳閱旨揭要點內容,並於適當時
間及場合,向親師生妥為宣導並公告周知。
三、旨揭要點內容業同步公告於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
網(https://12basic.tp.edu.tw/)及本局網站(http:/
/www.doe.gov.taipei/)-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熱門公
告。
四、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基隆市政府教育處惠予轉知貴屬學
校旨揭要點。
附檔下載11023213_1076074015_ATT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