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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中直笛團參加臺北市音樂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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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點亮弱勢學子新視野」配戴近視眼鏡經費補助計畫一案
  • 補助計畫115學年度第1學期之案件收件日期至115年11月15日止(以郵戳時間為準),申請條件注意事項:
    (一)補助範圍以配戴「眼鏡」費用為主,不包括隱形眼鏡。(二)請以學校為單位造冊協助申請,不接受個案自行申請。(三)補助以該會轉介至配合之大學眼鏡門市為優先(門市資訊詳申請表),若無法至配合門市配鏡者,請致電該基 金會告知審核小組原因,以利後續審核進行(電話:02- 8161-3904)。(四)符合資格以高中職以下學生為主(18歲以下)。(五)欲申請之學校請將申請需備文件彙整後,統一送件郵寄 至「106070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12號7樓—護眼審 核小組收」。經審核通過補助資格,後續將有專人與個 案家長聯繫並協助預約配鏡及請款流程。
    申請所需文件說明如下: (一)學校送件清冊。 (二)個案個人申請表,一位個案需寫一張,請學校務必填寫 「單位意見或審核說明」欄。 (三)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一年內之有效戶籍謄本影本(記事 不可省略)。 (四)申請者之家庭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清寒證明。 (五)補助金發放之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以個案姓名之匯 款帳户為主)。 (六)學校視力檢查表或個案自行至眼科診所、眼科醫療院所 視力檢測不良之相關診斷資料。 (七)基金會與大學光學集團合作護眼計畫配合門市之學生預 約單。(以合作配鏡門市為主,請先填寫預約單並與其 他資料一併送件至該會,若通過審核,將有專人與個案 聯繫預約配鏡時間等事宜)。 (八)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曁同意書(同意將案例 故事化名放上官網分享及公開徵信)。
    該基金會審核小組確認申請資料及身份資格後,會進行訪查、評估,審核通過將酌情補助金額(非發票全額) ,送件資料無論通過與否,皆不主動郵寄退件。
    六、檢附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文件資料1份,或至該會官網「下載專區」下載最新【弱勢孩童護眼計畫申請表】之申請附件資料(https://reurl.cc/XxY37D)。
  • 2026-10-30
    公告單位: Hygiene Section 衛生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