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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湖國中第34屆畢業典禮精彩花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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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特殊教育中央輔導團各分團輔導員115學年度第2次聯合遴選簡章」
  •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及教育部115年6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702056號書函辦理。
    二、各分團預計遴選名額及任期說明,詳如遴選簡章(如附件)。
    三、參與遴選之輔導員,須具備以下各項條件:
    (一)具5年以上教學年資之公立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者。
    (二)具符合各該分團專長之各類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或相關獲獎證明(如曾獲本部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全國性課程、教學相關獎項,或有其他優良表現或貢獻,具有證明文件)。
    (三)報名高中身障類學科專長之遴選,具與高中學科中心相關之實務經驗者,得優先錄取。
    四、為利本局初審作業,請有意願參與輔導員遴選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校長或幼兒園園長同意,備妥相關資料,於期限內送達本局,逾時不候。說明如下
    (一)遴選資料包含推薦表(需經服務單位核章)、受推薦者相關證書及佐證資料影本。
    (二)請將遴選資料掃描成單一檔案(PDF),以信件標題「特殊教育中央分團遴選推薦:團別(受薦教師姓名)」寄至本局承辦人信箱ap1187@gov.taipei;紙本亦請於7月3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送達本局特殊教育科林宜臻支援教師。
    附檔下載💾簡章0630_ATTCH1.odt
  • 2026-06-30
    公告單位: Curriculum Section 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