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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 我們在一起(點選連結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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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校103學年下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請於3月25日前申請
  • 請於3月25日前將申請表(收據)送達人事室以便辦理。




    補充說明:
    一、查目前各相關部會提供之助學補助措施均有擇優擇一支領之規定,如十二年國民教育減免學費、教育部訂頒「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原住民學生就讀國立及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頒「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及行政院99.6.17院臺教字第0990034693號函甫核定教育部所報「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費方案」肆、二亦規定:「已有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擇優適用,不再重複補助。」

    二、據上,公教人員除子女係領取優秀學生獎學金、清寒獎學金及民間團體所舉辦之獎學金外,應就子女教育補助及政府各項助學措施擇優擇一支領,以避免重領情事發生。

    三、申請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子女教育補助費,如以轉帳或信用卡繳納,「除須繳交收據或繳費證明外,並須繳交原繳費單」。「原繳費單」請收妥,切勿丟棄。

    附檔下載103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doc
  • 2015-01-26
    公告單位: personnel assistant 人事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