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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之補充說明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體字第109303756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國教署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9695925_1093037567_1_ATTACH1.pdf、9695925_1093037567_1_ATTACH2.pdf)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之補充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43145號函辦理。
    二、該署109年2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9261號函檢送「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在案。
    三、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19日核定「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規定(如附件),停課決定除依校園確定病例人數外,仍應視實際疫情調查結果,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決定實際停課措施。
    四、前揭疫情調查由衛生單位進行,如確定病例為學校師生,須視與確診病例是否有共同場域、師資及學生、發生時序、規模大小等狀況,匡列接觸者之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措施,並釐清是否有群聚風險後,作成停課之決定。
    五、檢附教育部國教署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詳情請參閱附件
    附檔下載PWAA1096002574-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之補充說明-中華民國109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體字第1093037567號
  • 2020-04-28
    公告單位: Curriculum Section 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