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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 我們在一起(點選連結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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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放寬得再進用約僱人員代理其職務一案
  •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各機關應業務需要,於預算員額內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以年度契約定期約僱之人員,於因安胎事由請假及流產假期間所遺業務,如機關現職人員確實無法代理,同意放寬得再進用約僱人員代理其職務一案,請查照
    附檔下載PWAA106302043.zip
  • 2017-03-22
    公告單位: personnel assistant 人事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