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107年11月13日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校為協助成績優異、有心向學,而資源欠缺之學子,規
劃每年濟助十位學生,國高中生每學年至多共十位,十年
百位,提供全額獎學金(學費、食宿或交通費用等)。
三、受助學生,未來進入社會,需誓為他人付出,為國家盡忠
、社會盡力、對父母盡孝,並於行有餘力,積極回饋社會
。餘詳如附件,歡迎各校舉薦並協助宣導。
四、申請日期自107年11月1日至108年5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
附檔下載10886871_1070003932_ATT1.doc10886871_1070003932_ATT2.pdf10886871_1070003932_ATT3.pdf10886871_1070003932_ATT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