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站導覽 東湖國中FB粉絲專頁

臺北市立東湖國民中學全球資訊網

東中直笛團參加全國音樂比賽

1715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請各機關學校人員應貫徹嚴守行政中立

主旨: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請各機關學校人員應貫徹嚴守行政中立,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銓敘部108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1084863110號書函辦理。
二、查旨揭選舉公告業於108年9月12日發布,並將於同年11月18日至22日受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09年1月11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請各機關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等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
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及第19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公物。次依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基上,為確保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公務人員於選舉期間,除不得違反中立法之規範外,亦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影響公務執行或以具銜方式,公開(包括於社群媒體)支持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又依中立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長官(含政務人員及民選首長)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中立法禁止之行為,以維政府機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
四、又為利各機關學校對個案行為適法性之判斷,銓敘部已於該部全球資訊網登載行政中立相關釋示(銓敘法規/銓敘法規釋例/銓敘法規釋例彙編(106年12月版)上冊)、問答集及違反中立法相關例示(服務園地/常見問題項下)等,請各機關學校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