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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為商借教師協助執行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化學習活動發展相關業務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國字第1093085322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來文、需求說明及推薦表各1份 (11835930_10930853221_1_ATTACH1.pdf、11835930_10930853221_1_ATTACH2.pdf)
    主旨: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為商借教師協助執行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化學習活動發展相關業務,請各校擇優推薦教師人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院109年9月11日教研原字第1092500429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發展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化學習活動相關工作(含原住民族知識課程模組與教學範例、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教材與教學方法之研發與推廣等),國教院需商借教師1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協助推動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化學習活動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三、檢送國教院商借教師需求說明及推薦表(如附件),請貴校轉發通知或推薦優秀教師,並填寫推薦表於109年9月21日(一)前以電子郵件(免備文)回傳至yichunwang@mail.naer.edu.tw。
    四、本案相關需求說明公告於國教院網站,亦歡迎有興趣教師自行投遞履歷及推薦表,後續國教院將組成小組進行審查遴選。

    詳情請參閱附件
    有意者請報告校長同意
    附檔下載PWAA1096005807-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為商借教師協助執行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化學習活動發展相關業務.zip
  • 2020-09-15
    公告單位: Curriculum Section 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