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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東湖國民中學全球資訊網

東中直笛團參加全國音樂比賽

882「108學年度 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一案,請依展延規定期日及事項辦理。

第一次申請軍公教遺族及育幼院童身分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應由各校初審後報局複審,俟本局核定補助後,再行繕造印領清冊報局請款,申請期程及程序如下:
(一)109年3月16日(星期一)前:針對新申請者,請檢附申請書、具國防部、銓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之卹亡給與令、撫卹令、撫卹金證書函送本局審核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