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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案
  •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27981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為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與學前教育相關業務,國教署擬於109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
    三、商借期間為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與學前教育相關業務為範疇。
    四、檢附國教署原函、「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商借教師簡歷表,請協助轉知相關訊息。
    五、各校有意願之教師,請於109年4月10日(星期五)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下列承辦人:
    (一)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e-j196@mail.k12ea.gov.tw,承辦人:林珮群,連絡電話:(02)7736-7488。
    (二)學前教育相關業務:e-j344@mail.k12ea.gov.tw,承辦人:黃亦寧,連絡電話:(02)7736-7461。
    六、檢附國教署原函、作業原則及商借教師簡歷表各1份。

    附檔下載PWAA1096001839.zip
  • 2020-03-23
    公告單位: personnel assistant 人事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