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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110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海外臺灣學校及華語教育相關業務
  • 主旨:轉知教育部110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海外臺灣學校及華語教育相關業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24日臺教文(六)字第1100078779號函辦理。
    二、該部為辦理海外臺灣學校及華語教育相關業務,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作業原則),商借公立學校教師擔任行政工作。
    三、商借期間: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
    四、檢附教育部原函、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請各校協助轉知校內教師,並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0年7月9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toniwang@mail.moe.gov.tw。(承辦人:王老師,聯絡電話:(02)7736-6704)

    附檔下載PWAA1106004272.zip
  • 2021-06-28
    公告單位: personnel assistant 人事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