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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 我們在一起(點選連結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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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市府「107年度廉能楷模」選拔作業一案
  • 主旨:轉知市府「107年度廉能楷模」選拔作業一案,請查照惠辦。
    說明:
    一、依本府107年12月28日府授政三字第1076008789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拔作業分為推薦、初審與複審3階段,請依「臺北市政府表揚廉能楷模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規定,推薦自1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符合表揚要件之人選,填具廉能楷模推薦表陳報本局辦理初審。
    三、填具推薦表應掌握詳實、具體原則,模範事蹟如涉拒受餽贈金額與次數、節省公帑、破獲涉案人數及件數等,請以數據扼要說明。
    四、檢送「臺北市政府表揚廉能楷模實施要點」、「107年度廉能楷模推薦表」及「106年度廉能楷模當選事蹟簡要」各1份(如附件),請於107年1月24日前填具推薦表函報本局,推薦表電子檔併寄送承辦人電子信箱(edu_va.13@mai6l.taipei.gov.tw)憑辦,無推薦者免予函報。
    附檔下載PWAA1086000141.zip
  • 2019-01-07
    公告單位: personnel assistant 人事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