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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委託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簡章1份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中字第109307152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簡章1份 (11192862_1093071527_1_ATTACH1.pdf)
    主旨:檢送教育部委託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簡章1份,請貴校鼓勵專任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9年7月29日清南大語研所字第1099005159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訊說明如下
    (一)報名日期:109年8月17日上午9時至8月28日下午5時(線上報名系統逾期恕不受理;審查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
    (二)招生班別: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
    (三)招生對象:
    1、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之在職專任教師;課程修畢後依當年度之相關規定辦理加科登記。
    2、招收前項教師20人以上如尚有名額,得招收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3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參加,提供專業成長機會。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課程修畢後僅核發學分證明,俟其成為正式專任教師始得依提出申請當年度之相關規定辦理加科登記。
    (四)招生人數:各班招收25人。(在職專任教師招生未達20人不予開班)。
    (五)上課期程:109年09月至111年07月,共計2年。
    三、檢附旨揭簡章1份。

    詳情請參閱附件
    附檔下載PWAA1096004788-教育部委託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簡章1份.zip
  • 2020-08-04
    公告單位: Curriculum Section 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