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網站導覽 東湖國中FB粉絲專頁
#MeToo 我們在一起(點選連結另開新視窗)
  • 360
    更正教育部補助臺北市105年度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進修表演藝術第二專長計畫之申請方式
  • 教育局前業以105年4月20日北市教中字第10534014100號函(諒達)知貴校有關旨揭事宜,惟說明三第三項申請方式修正為:「於105年11月11日(星期五)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錄取通知單、在學證明、學分證明書及中等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辦理申請事宜。」特此更正。
  • 2016-04-27
    公告單位: Curriculum Section 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