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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連江縣轉任、介聘年限及教師超額等資訊,詳如說明。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人字第105118007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原函影本1份(11800700A00_ATTCH1.pdf)
    主旨:有關福建省連江縣轉任、介聘年限及教師超額等資訊,詳如說明,惠請轉知貴校欲參加介聘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說明:
    一、依據福建省連江縣政府105年4月19日連教學字第1050016080號函辦理。
    二、福建省連江縣縣轉任、介聘年限及超額情形及規定如下:
    (一)專任輔導教師不得轉任其他教師職務。
    (二)東莒國民小學及敬恆國民中小學(國小部)105學年度因少子化情形嚴重,預估減班致教師超額。另里國民小學預訂107學年度進行資源整併計畫,將產生教師超額情形。
    (三)依據離島建設條例12-1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離島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聘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臺灣本島地區學校。」
    三、檢附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原函影本1份。
    附檔下載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原函影本1份.pdf
  • 2016-04-21
    公告單位: Director Of Personnel 人事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