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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中直笛團參加全國音樂比賽

568為鼓勵臺北市政府同仁參加正當休閒活動,發揮團隊精神,特訂於104年4月18、19日(星期六、日),舉辦本府104年度員工休閒活動慢速壘球賽,請踴躍組隊參加

受文者:臺北市立東湖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12日
發文字號:北市工水人字第104604616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競賽規程、2.報名表及保險名冊(60461600A00_ATTCH1.doc、60461600A00_ATTCH2.doc)
主旨:為鼓勵本府同仁參加正當休閒活動,發揮團隊精神,特訂於104年4月18、19日(星期六、日),舉辦本府104年度員工休閒活動慢速壘球賽,請轉知所屬組隊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04年3月20日(星期五)止,依所附報名表及保險名冊繕造,以電子郵件傳送至da_10757@mail.taipei.gov.tw,逾期恕不受理。
二、參加人員:以本府編制內員工、報府核備有案之約聘僱人員、替代役人員及駐衛警為限,比賽時並請攜帶識別證或機關人事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
三、報名人數:每隊除領隊、教練、經理、管理外,報名球員以23人為限。
四、領隊會議:104年3月31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於市府7樓東南區水利工程處(人事室)會議室舉行,不再另行通知。
五、比賽日期:104年4月18、19日(星期六、日)。

六、比賽地點:社子球場A、B、C場地及百齡球場C場地。
七、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審訂最新慢速壘球規則。
八、參賽隊伍:除人事、政風、主計處得與所屬人員組成聯隊外,其他隊伍須以局處為單位,隊數不限,報名2隊以上時,以A、B、C等隊名區分,球員不得跨隊報名比賽,比賽時攜帶員工識別證或機關人事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以備查驗;另球員於比賽期間如遇職務異動並調離原機關者,仍以報名參賽時所服務之機關為準。
九、本次比賽免繳報名費,各隊由主辦單位提供礦泉水,比賽期間之午餐請各球隊自理;參賽各隊球員上衣服裝需整齊一致,並須有背號,否則以棄權論,餘詳如競賽規程。

附檔下載12015-2-13-11-22-43-nf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