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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 我們在一起(點選連結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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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年人事室辦理兵役緩召申請公告
  • 一、本校奉令辦理民國105年度後備軍人緩召申請,凡經列管有案之後備軍人,如有符合兵役法第41條3款規定情形之一者,請依下列時間提出申請,逾期概不受理。
    (一)凡新到職或退伍者,請於到(復)職之日起30日內提出緩召申請;
    (二)核准緩召有案,緩召原因繼續存在者,其申請延長時效緩召時間 為104年4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

    二、應附證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聘書、畢業證書、教師登記證、退伍令等證件正本及影本乙份。
    俾利本室向您的戶籍所在地縣市,後備指揮部辦理緩召事宜。
    人事室 謹上
    聯絡分機:672
  • 2015-06-04
    公告單位: personnel assistant 人事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