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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 我們在一起(點選連結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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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有關各級公立學校置護士(或護理師)2人,且現職護理師為2人,其現職護理師請假時,得否由具有各該專業法規所定資格之約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一案,請查照。
  • 受文者:臺北市立東湖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北市人任字第104305825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原函影本1份(30582500A00_ATTCH1.pdf)
    主旨:轉知有關各級公立學校置護士(或護理師)2人,且現職護理師為2人,其現職護理師請假時,得否由具有各該專業法規所定資格之約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銓敘部104年5月8日部銓三字第1043958822號書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附檔下載2015-5-19-13-52-44-nf1.pdf
  • 2015-05-20
    公告單位: personnel assistant 人事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