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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 我們在一起(點選連結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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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行政院函轉各機關學校因業務需要辦理非屬文康活動性質之各項活 動,得為經核予公假之參加人員投保平安保險。
  • 主旨:有關行政院函轉各機關學校因業務需要辦理非屬文康活動性質之各項活動,得為經核予公假之參加人員投保平安保險,請查照轉知。

    二、各機關學校辦理非屬文康活動性質之各項活動(如觀摩、研習及標竿學習等),如考量有實際需要,得在不重複保險及給與之原則下,比照「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視主辦活動之性質、財政狀況及與執行職務人員間權益衡平考量等,為旨述人員(按:非屬執行職務或經機關學校指派執行一定之任務之人員)投保平安保險,所需經費於各機關學校年度預算相關科目項下支應。
    附檔下載106公假辦理保險.zip
  • 2017-06-03
    公告單位: personnel assistant 人事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