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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度臺北市杏壇芬芳獎推薦及審查作業要點與推薦
  • 旨:檢送115年度臺北市杏壇芬芳獎推薦及審查作業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杏壇芬芳獎推薦及審查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為表彰本市所轄屬各機關、學校之教育工作人員、學生家長及社會人士,對教育奉獻之感人事蹟,提振服務熱忱,促使教育健發展,茲請各校踴躍推薦符合本要點之對象與事蹟。杏壇芬芳錄推薦事蹟採計時間點為本(115)年度回溯五年內所發生之事蹟範圍。
    三、推薦對象、條件、方式及程序等,請依本要點第三點至第六點規定辦理。四、另有關推薦參加教育部辦理之杏壇芬芳獎評選活動,依本要點第十一點規定略以:「獲獎之個人或團體,得由本局推薦,參加教育部辦理之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活動...」,爰有意參選116年度教育部杏壇芬芳獎評選之個人(限現職教育人員)或團體,請務必由所屬學校先行推薦報名本市本年度杏壇芬芳獎,經評選獲獎再擇優推薦參與教部杏壇芬芳獎。如為去(114)年已獲本市杏壇芬芳獎且有意參選116年度教育部杏壇芬芳獎者,亦請務必完成報名,包含推薦表、本年度回溯五年內具體感人事蹟暨佐證參考資料,併入本年度本市杏壇芬芳獎獲選案件審查,擇優推薦參與教育部杏壇芬芳獎。
    五、本年度本市杏壇芬芳獎推薦採線上報名作業,無須寄送紙本資料,推薦時應上傳推薦表、具體感人事蹟暨佐證參考資料,並請相關人員於表件簽名核章後,掃描成PDF檔上傳。為於獲獎時呈現具體感人事蹟及相關照片於本中心杏壇芬芳錄網站–得獎名單,爰請同步上傳「正面個人(團體)獨照」及「與學生互動照片」。
    六、報名期間自115年5月1日(五)上午9時至5月15日(五)中午12時止,逕入杏壇芬芳獎網站(https://xingtan.tiec.tp.edu.tw/)推薦報名,操作手冊如附件2。務必於5月15日(五)中午12時前完成所有推薦資料填寫及檔案上傳並按送出,方能完成報名作業。僅於截止日中午12時前登入系統而未完成資料送出,仍視為逾期報名,將不予受理。
    七、檢附本年度推薦表格式(個人部分)、推薦表格式(團體部分),及具體感人事蹟暨佐證參考資料格式(個人或團體部分)
    八、本案聯絡人:王郁雯助理研究員(電話:(02)2861-6942轉233)。
  • 2026-04-20
    公告單位: personnel assistant 人事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