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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辦理「臺北市109學年度推動書法教育研習」一案,提醒各場次參與教師攜帶書法用具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北市新生教字第109600714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小109學年度推動書法教育計畫(5018347_1096007148_1_ATTACH1.pdf)
    主旨:為本校辦理「臺北市109學年度推動書法教育研習」一案,提醒各場次參與教師攜帶書法用具,並惠予公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9年8月26日北市教國字第1093079466號辦理。
    二、研習活動資訊如下(各場次皆有實作練習,請參與教師務必攜帶書法用具):
    (一)【場次一】楷書基本書法教學:109年11月13日(五)13:00-16:00
    (二)【場次二】楷書結構及教案編寫:109年11月20日(五)13:00-16:00
    (三)【場次三】書法史概述:109年12月11日(五)13:00-16:00
    (四)【場次四】書法審美與創作:110年4月9日(五)13:00-16:00
    三、辦理地點:本校課程研究室二、三(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36號)。
    四、研習對象: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每場次各校薦派1名為限,以實際教學為優先)。
    五、注意事項:
    (一)請於即日起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再由貴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敬請貴校惠允參加教師公假出席,各場次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二)參與「各場次」教師請務必自行攜帶書法用具,以便進行實作。
    (三)為落實防疫及配合本校門禁管理,進入校園前需量測體溫並配戴口罩和識別證。
    (四)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環保杯。
    (五)本校無餘裕停車空間,請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六)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新生國小楊玉蘭老師,電話23913122分機211,ylyang@snes.tp.edu.tw。

    詳情請參閱附件
    附檔下載PWAA1096006694-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辦理「臺北市109學年度推動書法教育研習」一案,提醒各場次參與教師攜帶書法用具.zip
  • 2020-10-23
    公告單位: Curriculum Section 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