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網站導覽 東湖國中FB粉絲專頁
#MeToo 我們在一起(點選連結另開新視窗)
  • 524
    性別平等法重要宣導
  • 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釋,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八條已列為教師聘約規範項目,以協助教師於平日教學同時,推動性別平等工作之重要遵行依據,請注意配合辦理。又本校同仁如涉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三法之疑似違法情事時,勢將影響教(公)職甚鉅,人事特予貼心提醒大家注意了解遵守。
  • 2014-12-02
    公告單位: personnel assistant 人事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