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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09學年度兼任輔導員第二次遴選簡章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督字第10930648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09學年度兼任輔導員第二次遴選簡章1份 (10905506_1093064801_1_ATTACH1.docx)
主旨:檢送「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09學年度兼任輔導員第二次遴選簡章」1份,請各校公告周知鼓勵有意願教師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人員遴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為團務運作及工作推動之需求,109學度兼任輔導員第二次遴選員額為20名,簡章內容略述如下:
(一)基本資格:
1、現任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並具備教學年資五年以上,任教該領域相關科目至少二年。
2、具備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或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二)專業資格:教學服務表現良好,具教學專業知能及工作熱忱者。
(三)報名方式:於109年7月13日(星期一)至7月15日(星期三)將報名書面資料由專人親送國教輔導團辦公室(位於老松國小)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所送資料將進行第二階段書面評分,並可參加第三階段現場面試。
(四)面試時間109年7月16日(星期四)至7月20日(星期一),各學科議題輔導小組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遴選簡章。
(五)錄取方式:以成績高低排序,甄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現場面試、教學設計、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成績高者為優先。應試者總成績未達錄取分數80分,得不足額錄取。
(六)錄取通知:遴選結束,確定錄取名單後公布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臺北益教網/e化輔導團/國教輔導團團務專區」網頁,並正式函知錄取教師及其服務學校。
三、請各校將兼任輔導員第二次遴選訊息公告周知,並鼓勵或推薦有意願之優秀教師依遴選簡章報名參加。遴選簡章亦同時公告於本局最新消息及臺北益教網國教輔導團團務專區(https://bit.ly/369xqDV),歡迎上網查詢及下載使用。

詳情請參閱附件
附檔下載PWAA1096004339-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09學年度兼任輔導員第二次遴選簡章.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