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臺北市立東湖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人字第104361704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修正條文影本1份(36170400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總統104年6月3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64421號令公布修正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4年6月17日北市勞動字第10412900000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修正條文影本1份。
附檔下載2015-6-30-8-8-8-nf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