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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 我們在一起(點選連結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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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第一屆「我愛閱讀-悅讀幸福」徵文徵畫活動
  • 一、宗旨:
    秉持佛光山開山宗長星雲大師「讀做一個人,讀明一點理,讀悟一些緣,
    讀懂一顆心」的信念,致力推廣閱讀,將書香送到每個需要的地方,為進
    一步推廣全民閱讀,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特別舉辦 2014第一屆「我愛閱讀
    -悅讀幸福」兒童徵文徵畫活動,希望藉由閱讀,豐富生命的內涵,透
    過行動圖書館,提升兒童閱讀樂趣。

    二、活動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佛光山文教基金會,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
    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基隆市、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協辦單位:佛光山寺各別分院、佛光緣美術館總部、佛光山佛陀紀念館、
    人間福報、人間衛視。
    承辦單位:佛光山「雲水書坊-行動圖書館」、佛光緣美術館國內各分館。


    三、報名對象:
    (一)徵文:公私立國中、國小中高年級學生。
    (二)徵畫:公私立國中、小學、幼兒園 (含托兒所) 在學學生。


    四、報名組別:
    (一)徵文:
    1. 國中組
    2. 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3.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二)徵畫:
    1. 幼兒園組:幼兒園(5歲以上)。
    2.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3.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4. 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5. 國中組


    五、獎項類別:
    (一)佛光獎:台幣5,000元、獎狀乙幀 (每組1名)
    (二)特優獎:台幣3,000元、獎狀乙幀 (每組1名)
    (三)優等獎:台幣2,000元、獎狀乙幀 (每組1名)
    (四)佳 作:台幣1,000元、獎狀乙幀 (每組各10名,視投稿份數增減名額)
    (五)入 選:頒贈獎狀乙幀 (每組各10名,視投稿份數增減名額)
    (六)團體獎:獎牌乙座 (以投稿人數50%+得獎人數50%總評最高之學校團體)
    (七)指導老師獎:各組佛光獎、特優獎、優等獎指導老師頒發獎牌乙座。


    六、得獎作品將安排國內巡迴展覽及刊登於人間福報。


    七、活動時間及方式
    (一)徵文
    1. 徵文活動主題:「我愛閱讀」,徵文題目自訂。
    2.徵文內容:
    (1) 從「雲水書坊」借閱之書籍中,最難忘、最喜歡、最感動、
    或最具啟發性的一本書的閱讀心得。
    (2)「雲水書坊」帶給自己最難忘的經驗或感動。
    (3) 參加「雲水書坊」閱讀過程中自己得到的收穫。
    (4)「雲水書坊」閱讀活動對自己學習所產生的影響與期望。
    3.字數550-600字以內(包括標點符號),不得用詩歌、韻文方式寫作。
    4.使用正體字,以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或鋼筆親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書寫。
    5.自備六百字稿紙,採橫式直書。
    (二)徵畫
    1.內容範圍,以「我愛閱讀」為發想,內容範圍結合佛光山「雲水書坊-行動圖
      書館」到校推動閱讀過程中令人感動的地方、難忘的經驗、對「雲水書坊」
    的期許作呈現。
    2.作品規格:
    (1)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為 8K (39公分x 27公分),不需裝裱或加框。
    (2)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為 4K (39公分 × 54公分),不需
    裝裱或加框。
    3.畫具媒材及創作形式:使用畫具及媒材不拘,均請自備。限平面創作,
    且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作品,每人限投稿一份。
    (三)作品收件截止時間及地點
    1.作品收件截止時間:即日起至2014年9月15日止(郵戳為憑)。
    2.作品收件地點:依投稿人所在地區,寄送(或自送)各地區「雲水書坊」
    (附件1),信封請註明:佛光山「雲水書坊-行動圖書館」
    2014第一屆「我愛閱讀-悅讀幸福」兒童徵文徵畫活動。
    (四)評分標準:
    1.徵文
    (1)內容與主題構思40%
    (2)創意與想像20%
    (3)結構與修辭30%
    (4)用字正確性與標點10%
    2.徵畫
    (1)意境表逹40%
    (2)繪畫技巧30%
    (3)主題內容30%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符合主辦單位所指定之主題及作品規格,並將「徵文報名表」或
    「徵畫報名表」(雙格線部分)張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邊緣與稿件齊。
    (二)作品需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作品,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請人代筆、代畫、
    他人加筆、修改或依現成圖畫臨摹、模仿、抄襲等情事,違者不予評選。
    (三)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還,著作權及版權屬於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
    基金會」。
    (四)稅額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執行單位需依法代扣繳稅額。
    (五)資訊下載:本簡章可於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網頁下載 https://www.fgs.org.tw/fbce
    或洽各地區行動圖書館。

  • 2014-06-12
    公告單位: Equipment Section 設備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