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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 我們在一起(點選連結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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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教育部釋示兼任行政職教師於學年終分娩,因尚餘休假日數基於休假按學年結算原則無法保留於次學年實施,可否先請畢休假再續請娩假日數之疑義一案。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14日


    主旨:函轉教育部釋示兼任行政職教師於學年終分娩,因尚餘休假日數基於休假按學年結算原則無法保留於次學年實施,可否先請畢休假再續請娩假日數之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4年10月6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127935號函辦理。
    二、檢附該部原函1份
    附檔下載2015-10-20-8-30-23-nf1.pdf
  • 2015-10-21
    公告單位: personnel assistant 人事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