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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 我們在一起(點選連結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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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之倫理規範,仍比照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一案。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北市人考字第10530609800號
    主旨: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之倫理規範,仍比照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5年5月18日公訓字第1052160447號函轉銓敘部105年5月3日部法一字第1054101575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二、本處105年5月9日北市人考字第10530540600號函諒達。

    附檔下載24b5cbb33402ecc32876c7c7e21e172c_30609800A00_ATTCH1[1].pdf24b5cbb33402ecc32876c7c7e21e172c_30609800A00_ATTCH2[1].pdfPWAA105303816_1[1].pdf
  • 2016-05-24
    公告單位: personnel assistant 人事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