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市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04年8月7日北市原教文字第10430667201號函辦理。
二、市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為加強管控教育扶助案件審核及落實追蹤受補助對象補助期間資格,特訂定
本作業規定,案內有關各項教育扶助內部查核暨補助溢領案件催繳及註銷作業等流程規定詳如附件。
三、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市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承辦人史春香小姐,聯絡方式:1999
(外縣市2720- 8889)轉2082。
附檔下載03f24149cf481f66cd27080910b98f9d_38080600A00_ATTCH2.docx03f24149cf481f66cd27080910b98f9d_38080600A00_ATTCH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