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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教師登入「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proteacher.moe.edu.tw)進行資料同步 及補登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2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綜字第109301959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請轉知所屬教師登入「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proteacher.moe.edu.tw)進行資料同步
    及補登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9年1月17日北市教綜字第1093005970號函(計達)、臺北市立大學109年2月6日北市大教院字第
    1096002215號函及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109年2月24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請歷年通過教師專業發展認證之教師,於109年3月31日(星期二)前,登入旨揭平臺並通過e-mail認證,俾本市
    教專中心進行資料補登。
    三、教師首次登入教學請參閱http://bit.ly/109fstptmoe;教師個人認證狀態查詢:登入後點選右上方姓名/認證證號,
    即可列出歷年取證狀態(初階、進階、教育部教學輔導教師)。
    四、有關認證資料補登(補登表單:http://bit.ly/109tpptre),說明如下:
    (一)95至105學年度通過認證教師,如平臺資料有誤,請填寫補登表單,由本市教專中心驗證資料無誤後進行補登。
    (二)106、107學年度通過認證教師:
    1、初階專業回饋人才:由本市教專中心統一補登,無需填寫補登表單。
    2、進階專業回饋人才、教育部教學輔導教師(含107至108年換證)通過教師,請至電子信箱收信查閱補登說
    明,若未收到補登說明信件,請填寫補登表單。
    3、旨揭平臺為「教育部」認證系統,如已申請教輔整合之本市教學輔導教師(本市教研中心培訓),請填寫
    補登表單。
    五、請轉知貴屬刻正辦理認證之教師,108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認證作業將透過旨揭平臺線上辦理;另請貴校將旨揭平臺
    連結置於校網首頁。
    六、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
    (一)補登資料:本市教專中心黃俊崎助理,電話:02-23688667分機112,電子信箱:tp8620sup@gmail.com,
    如有疑慮請來信說明,俾立案處理 。
    (二)平臺操作: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團隊黃靖伶助理,電話:02-23113040分機8303。

    公文如附件
    附檔下載PWAA1096001347-請轉知所屬教師登入「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 臺」(httpsproteacher.moe.edu.tw)進行資料同步 及補登一案.zip
  • 2020-03-03
    公告單位: Curriculum Section 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