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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有關「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園」(以下簡稱市府幼兒園)104學年度第1學期招生事宜,請查照確實轉知所屬同仁。

受文者:臺北市立東湖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北市人給字第104305794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報名表1份(30579400A00_ATTCH1.doc)
主旨:有關「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園」(以下簡稱市府幼兒園)104學年度第1學期招生事宜,請查照確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旨揭市府幼兒園招生對象:凡出生滿2足歲至6歲之兒童不分性別,均可報名。
二、收托順位說明如下:
(一)優先入園:就讀本園幼兒之兄弟姊妹。
(二)第一順位:本府市政大樓之員工子女及孫子女(含幼兒園教職員工子女)。
(三)第二順位:本府所屬機關員工子女及孫子女(含臺北市議會員工子女及孫子女)。
(四)第三順位:前2項之收托人數如仍不足額時,得招收員工親屬之子女。
(五)104學年度符合優先順位者,經幼兒園調查,計有幼幼班8名、小班4名、中班1名。
三、收托班別、年齡及名額;並以抽籤決定正、備取就讀資格,備取名冊於104年9月30日起失其效力。
(一)幼幼班(101年9月2日至102年9月1日出生)正取7名、備取數名。
(二)小班(100年9月2日至101年9月1日出生)正取8名、備取數名。
(三)中班(99年9月2日至100年9月1日出生)正取1名、備取數名。
(四)大班(98年9月2日至99年9月1日出生)正取2名、備取數名。
(五)另依據「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園收托辦法」第3條規定略以,該園得優先收托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之兒童4名,大、中、小、幼幼班各1名。查目前市府幼兒園幼幼班、小班、中班及大班各已收托1名兒童,故本次無上開優先收托名額。
四、收費標準:104學年度收費標準為每學期學費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另每月月費5,800元,平均每月收費8,300元(實際收費標準以新學年度開學通知單為準)。
五、收托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6時止(不提前及延後收托)。
六、報名時間:自104年5月18日起至同年6月10日上午10時止,逕向本處報名,並訂於同年6月10日下午2時整,假本市政大樓11樓南區本處1103會議室抽出正、備取序號,並將抽籤結果送請市府幼兒園據以辦理後續事宜。至至於報名表(如附件)逕至本處網站(網址:http://www.dop.taipei.gov.tw)最新消息區下載使用向各機關人事單位領取。七、前開抽籤為力求公正及公平,本處另函請本府教育局、政風處及法務局派員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