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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 我們在一起(點選連結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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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府員工暨眷屬自費團體保險原已投保之員工父母及65歲以上退休人員投保年齡,自109年4月1日起得續保至80歲
  • 主旨:本府員工暨眷屬自費團體保險原已投保之員工父母及65歲以上退休人員投保年齡,自109年4月1日起得續保至80歲,請宣導所屬及退休人員多加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公司)109年3月19日國壽字第1090030962號函辦理。
    二、續保之保費及保障內容第一年維持不變,俟110年續保日時將依理賠狀況重新檢視費率,詳情請電洽國泰人壽公司派駐本市政大樓B2服務專員劉小姐(電話:1999轉4577),或洽詢各區服務人員。
    三、檢附保險計畫簡表及各區服務人員一覽表各1份。

    附檔下載PWAA1096001854.zip
  • 2020-03-24
    公告單位: personnel assistant 人事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