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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東湖國民中學全球資訊網

東中直笛團參加全國音樂比賽

539轉知「臺北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計畫」訊息

※鑑定對象:目前就讀國民小學6年級、國民中學7年級學生,限戶籍設於臺北市。
※報名日期
(一)音樂:107年4月12日(星期四)至107年4月13日(星期五)。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二)美術:107年4月12日(星期四)至107年4月13日(星期五)。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
(三)舞蹈:107年4月17日(星期二)至107年4月18日(星期三)。臺北市立雙園國民中學。
已報考本市同類別藝術才能班聯合招生鑑定經錄取且經藝才資優鑑定通過者,其安置方式應就同類別「藝術才能班」或「特殊教育方案」擇一辦理,不得重複(即鑑定為美術資優者,若選擇就讀藝術才能美術班,則不得再申請特殊教育方案;若選擇特殊教育方案,則不得就讀藝術才能美術班)。

附檔下載鑑定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