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通知】
Dear All :
依104.03.10教育局人事室來信通知,104年健康檢查檢查方式為「合法設立之公私立醫療院所機構」, 不包含診所 請欲安排受檢同仁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為合格之醫療機構受檢,以避免發生同仁至「診所」進行檢查後,無法辦理核銷之情事,謝謝
有關衛福部公布100-103年醫院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名冊業已刊登本校網頁,請有需要同仁自行上網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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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分機:672
附檔下載100-103醫院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名單-(醫院)_004817100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