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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校教務處教學組幹事簡章
  • 臺北市立東湖國民中學教務處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11月19日總處培字第1090045464號同意函辦理。
    二、甄選名額:約僱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僱用期間:
    (一)自110年1月4日至110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二)本職缺為幹事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若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表現不佳,將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待遇:月支約僱人員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4,916元(含勞、健保自付金額)。
    五、工作內容:
    (一)協助教學行政及教務處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報名資格:未具雙重國籍、年齡未滿6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二)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Internet、Office(word、excel)等軟體操作。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七、報名方式: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於109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中午12時備妥應繳資料到本校人事室報名。
    (二)郵寄報名:請以限時郵件寄送,於109年12月2日(星期三)中午12點前寄達本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請務必來電詢問是否寄達,以免漏失,寄送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康樂街131號(郵遞區號114048),聯絡電話:02-26330373轉671人事室賴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
    八、應繳表件:
    (一)報名表(照片一張黏貼於報名表照片欄)。
    (二)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服務證明書、經歷證件影本。
    (四)甄選切結書。
    九、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資格審查:相關學歷、經歷及專長經初審通過者,電話通知面試(未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視面試成績擇優錄取並備取人員2名。
    十、錄取公告:面試當天下午5時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dhjh.tp.edu.tw/)。
    十一、錄取者應於通知報到日上午10時前攜帶國民身份證、學經歷證件、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正取人員如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二、附則
    (一)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錄取人員報到前須先辦理性侵害犯罪紀錄調查,請提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洽各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5日






    附檔下載1100104教務處約僱人員甄選簡章.pdf1100104教務處約僱人員甄選簡章.odt
  • 2020-11-25
    公告單位: Director Of Personnel 人事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