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2月28日北市教特字第1076080066號函辦理。
二、辦理日期:108年8月6日(週二)至8月8日(週四)上午8:30至下午17:00,共3日。
三、辦理地點: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四、參加對象:各校七、八年級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
(一)曾參加全國∕國際舉辦之自然與生活科技相關競賽且成績優良者。(須檢附證書或獎狀影本) 。
(二)107學年度上學期自然與生活科技成績達全年級前15%。(須加蓋教務處證明章)。
(三)經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師或導師推薦,且有興趣者。(須檢附推薦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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