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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 我們在一起(點選連結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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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作業原則名稱及第四點、第五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主旨:修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作業原則名稱及第四點、第五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人字第10537683900號
    說明:一、本案提經本局105年7月14日第105-25次局務會議通過。
    二、檢送修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與支援作業原則」
    第四點、第五點規定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附檔下載475d0a8255e25e6d3a425a82b9bf7120_37683900A00_ATTCH1.doc475d0a8255e25e6d3a425a82b9bf7120_37683900A00_ATTCH2.doc
  • 2016-08-04
    公告單位: personnel assistant 人事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