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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109學年度增辦教師專業發展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實施計畫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綜字第1093097592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實施計畫1份 (12415613_10930975921_1_ATTACH1.pdf)
    主旨:檢送本市109學年度增辦教師專業發展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實施計畫1份,本局同意出席人員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本局109年9月3日北市教綜字第1093081848號函(計
    達)及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下稱教專中心)109年10月16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109年11月18日(星期三)至109年12月10日(星期四)止(含國小組4班次、國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組2班次、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2班次,詳見實施計畫)。
    (二)研習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公誠樓。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開課前一週截止,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edu.tw)」登錄報名(請搜尋主辦單位: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三、注意事項:
    (一)為配合防疫,請配戴口罩,並於進入校園時配合工作人員指引進行實名制登記及量測體溫,現場不提供停車位。
    (二)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
    (三)請自備環保杯具、文具用品、瀏覽教材用之電子設備,本次研習不印製紙本講義(僅發放認證手冊),請學員預先至「http://bit.ly/tptpd109A」下載上課資料。
    (四)本研習遲到、早退、中途離場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敬請學員準時報到。
    四、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教專中心:
    (一)國小組:府雅琦助理,電話:02-2885-5491轉819。
    (二)國中組:黃俊崎助理,電話:02-2368-8667轉112。
    (三)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盧春梅助理,電話:02-2528-
    6618轉104。

    詳情請參閱附件
    本校老師准予公假課務自理參加。

    附檔下載PWAA1096006686-送本市109學年度增辦教師專業發展初階專業回饋人才 培訓實施計畫1份,本局同意出席人員公假登記.zip
  • 2020-10-23
    公告單位: Curriculum Section 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