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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 我們在一起(點選連結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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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臺北市104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一案,補充說明
  • 一、依據本局104年1月9日北市教綜字第10430819900號函頒「臺北市104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續辦。
    二、本局為拓展學生與國際接軌機會辦理旨揭計畫,甄選對象包含國中三年級學生,惟配合美國國際交換學生制度,國中三年級學生之年齡仍須符合計畫「陸、報名資格」:「...年滿15歲至18歲6個月以下(1997年3月10日(含)以後~2000年8月1日(含)以前出生)」規定,請各國中轉知計畫予三年級學生時協助澄清,避免學生家長誤解。
    三、計畫「肆、選送地點與期程」:「二、期程:自104年9月至105年6月」乃原則性期程,然美國各州公立高中入學時間不一,爰實際出國時間將依寄宿家庭與就讀學校入學而異;本市國際交換學生可能於104年8月至9月期間陸續出國,105年6月至7月陸續返國,貴校受理報名時如遇相關疑義,請協助說明
  • 2015-01-26
    公告單位: Curriculum Section 教學組